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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辦 生育60天內補辦結婚證可以嗎

怎麼辦 生育60天內補辦結婚證可以嗎

怎麼説,我國是比較傳統的國家,由於性教育的較低普及率導致我國未婚媽媽也是越來越多且向低齡化發展,那麼未婚生育之後孩子的户口怎麼辦?孩子的生養是需要結婚證以及準生證的,那麼孩子出生60天還能辦嗎?怎麼辦也是個問題,所以就生育60天內補辦結婚證的話題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

生育60天內補辦結婚證可以嗎?怎麼辦?

一、生育60天內補辦結婚證可以嗎?

對未婚人士生育權的規定較為寬泛、模糊,忽略甚至明顯限制未婚人士生育權的法規和行政行為時有出現。

比如,根據2014年3月27日通過並開始實施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八條,“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及有配偶又與他人生育的,按超生處理。”

同時第五十三條又規定,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個子女,六十日內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照上一年當地城鎮居民鄉鎮農民上年人均純收入額為基數,徵收二倍的社會撫養費。也就是説,即使是未婚生育第一個子女,也要繳納社會撫養費。

而且小編在此要提醒大家結婚證在60天內補辦自然是沒有問題,但是還涉及到生育相關法律,涉及到準生證的辦理。而這個準生證的辦理交納費用各地又是不一樣的,希望大家去民政局或相關機構瞭解清楚吧。

二、關於生育的法律

1、《人口計生法》第十八條準確定義,生育行為指的是婚內生育,“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這裏必須強調的是“ 夫妻 ”。未婚生育不屬於夫妻生育行為,因此屬於違法生育,應按照第四十一條規定繳納社會撫養費。

夫妻雙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2、《人口計生法》對違法生育的處罰規定:

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小編還是多嘴一句,結婚證的辦理是沒有問題,但辦理準生證需要根據各地的規定交納費用不要忘記,這可是關係到小孩是否能落户的關鍵。到這裏説了這麼多,怎麼也應該有解答到廣大網友的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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