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停被拖走給劃傷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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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輛違停被拖走給劃傷了怎麼辦?
交警在拖車的時候,是不能夠向駕駛員索要拖車費用的。而且如果車主的車輛因為交警處理的方式不當發生了損壞,車主可以向交警要求賠償。儘管是因為違章停車才發生了拖車行為,但是因為拖車在拖運車輛時方式不當,對車主的利益造成了損害,車主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權益,索要一定的經濟賠償。
相關法律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二十六條 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
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二、交通部門扣押車輛後多久會出具責任認定書?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2、交通部門扣押車輛後可以委託專業部門對車輛進行鑑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四十九條 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具備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檢驗、鑑定。
屍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託。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鑑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託。
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後需要檢驗、鑑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對精神疾病的鑑定,由具有精神病鑑定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
根據現行交通相關法律的規定,交通管理部門若是依法需要扣押公民的車輛,需要妥善保管車輛,若是車輛因為被拖走而出現了劃傷等的損傷,那麼實施拖車行為的交通管理部門,有可能需要向車主支付損害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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