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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證放棄繼承怎麼寫?

房產公證放棄繼承怎麼寫?

一、房產公證放棄繼承怎麼寫?

房產公證放棄繼承怎麼寫?

放棄房產繼承權聲明書範本:

聲明人:_____ , 男/女, _年 _月 _日出生,現住 ______,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

本人是被繼承人____的 。被繼承人_____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市因____去世。

死亡後在_____遺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法定繼承人之一,但本人經慎重考慮後決定:

完全自願放棄對上述財產中屬於 遺產的繼承,今後決不反悔。

聲明人: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公證人:_________

__年___月___日

二、怎麼辦理放棄遺產繼承權公證?

1、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管轄。當事人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當到其住所地或行為發生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2、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申請。繼承權是公民的一項重要民事權利,是公民依法繼承他人遺產的的權利。因此,放棄繼承權公證必須由繼承人親自為之,不允許他人代理,當事人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公證處可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居住地辦理。

3、申辦放棄繼承權公證應提交的材料。申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時,應當逐項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明,如居民身份證、户口簿等。

(2)被繼承人死亡的證明。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權不具有實際的法律意義。

(3)本人與被繼承人關係的證明。可以由所在單位、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政府提供,只要能證明其確實享有繼承權即可。

(4)本人簽字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根據規定,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公證,要向當事人講明他的權利、義務及其放棄繼承權將引起的法律後果,使當事人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將要產生的影響有明確的認識。公證處應將上述情況記錄在公證筆錄上,筆錄應讓當事人核對並簽名。

4、對放棄繼承權公證的審查和注意事項。辦理放棄繼承權公證,公證處應重點審查:

(1)當事人的身份、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是否確實享有繼承權;

(2)當事人放棄繼承權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受欺詐等影響其真實意思表示的事實存在;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涉及到房屋的繼承方面的問題的話,存在着遺囑繼承或者是法定繼承的話,需要按照規定來進行操作,當然了,如果説有些人願意放棄繼承的話,完全是可以通過書面的形式放棄繼承,同時是可以關於書面的放棄繼承的書面材料來進行公證的,這是符合我們國家法律所規定的。

標籤: 繼承 公證 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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