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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懷孕了沒登記彩禮退不退?

結婚後懷孕了沒登記彩禮退不退?

結婚後懷孕了沒登記彩禮退不退?

一、結婚後懷孕了沒登記彩禮退不退?

一般是不需要退的。一般情況下,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男方要求返還彩禮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發生結婚彩禮返還糾紛,是因為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關係後很快就解除了,這本身就是對雙房家庭的的一個傷害,如果彩禮返還糾紛不能得到很好的解決,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二、退還彩禮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係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後未締結婚姻關係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後,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准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説,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於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於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於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願。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於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願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於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後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並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於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後,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並沒有對於彩禮的問題有任何規定,這是雙方家庭約定俗成的問題,但是針對需要退還彩禮的情況卻做了明確的規定。一般來説雙方需要先進行友好的協商,協商確實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收集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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