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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後果是什麼?

女方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後果是什麼?

女方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後果是什麼?

一、女方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後果是什麼?

女法婚內出軌提出離婚的後果就是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財產,並要求出軌老婆給予自己精神損害賠償。根據法律規定的分財產時如果因一方有過錯而導致離婚,無過錯一方可多分的財產,並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二、離婚協議書該怎麼寫?

離婚協議應該這麼寫:

1、寫明離婚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2、寫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還有債務問題的處理意見;

3、寫明離婚的事實以及理由。同時離婚協議不得損害別人的利益。然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此時離婚協議書即可生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三、離婚之後可以復婚嗎?

離婚後可以復婚。

法律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我國遵循婚姻自由原則,只要復婚的雙方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就可以登記結婚。復婚是一種法律行為,如果男女雙方離婚後又自願要求恢復夫妻關係的,説明雙方的感情並未完全破裂,或造成離婚的原因已被消除。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允許雙方重新確立婚姻關係。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三條規定,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婚姻關係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進行結婚登記。

婚內有一方出軌的話,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可以要求多分一些財產的,這是法律上的規定。如果是協議離婚的,協議離婚書中應當寫明財產分割情況,孩子撫養權的分配等相關的內容。離婚之後,只要雙方當事人願意可以進行復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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