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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後怎樣分配破產財產

破產後怎樣分配破產財產

破產後怎樣分配破產財產

一、破產後怎樣分配破產財產?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

2、國有企業在破產前為維生產經營、向職工籌借的款項;

3、破產企業欠職工集資款;

4、破產企業離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統籌金;

5、因企業破產解除勞動合同而對企業享有的補償金求償權,企業欠非正式職工的勞動報酬。

6、所欠税費

7、破產債權

二、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註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三、破產清算費用包括哪些?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該是在企業正式宣告破產之前就完成的,正式宣告破產之後企業可能已經沒有剩餘的財產了。而且,企業現有的其他不動產一般都會被法院拍賣之後用來償還債務,既然企業破產了,那股東及投資者想要收回本金的這種可能性是不大的,幾乎都賠進去了。

標籤: 分配 破產 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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