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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申報好處有什麼?

離婚財產申報好處有什麼?

離婚財產申報好處有什麼?

夫妻雙方,可能因為感情不和,從而以離婚的方式來解決感情問題。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要進行分割,但是往往難題就出現在雙方因為恩怨,都不願意如實的説出自己個人的財產,為此,我國法律就對這樣的行為做出了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應該遵守離婚財產申報的原則。那麼離婚財產申報好處有什麼?

一、“離婚財產申報”適用原則

(1)強制申報原則。離婚的當事雙方必須在法庭指定的時期內做好財產申報,提交財產申報報告。對於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申報和拒絕申報的要承擔不利後果。

(2)如實申報原則。離婚雙方必須實事求是地申報個人財產,不隱瞞、不謊報、不假報。

(3)保密原則。申報財產內容保密,不對外公開。

適用範圍:離婚案件中任何一方請求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且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的範圍有爭議的。

1、申報內容: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婚後購買或婚前購買婚後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具體包括:

(1)工資收入;

(2)房產不動產;

(3)車輛等價值較大的動產;

(4)銀行存款;

(5)租金等其他經營性收入;

(6)股票等有價證券;

(7)債權債務;

(8)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2、逾期申報、虛假申報的法律後果:

(1)延遲申報、不完整申報的,浪費法庭資源,法院可作為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給予罰款、訓誡的民事制裁。

(2)在本案中經法院查實的,在本案中可對隱匿財產方少分或不少;並説明倘若法院日後發現有欺瞞者,另一方可主張對新發現的財產另行分割,並在新發現財產中拒絕提供一方是不分或者少分。

二、離婚財產申報好處

為進一步推進家事審判改革,促進離婚案件中夫妻財產的依法、全面、及時、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離婚案件財產申報制度。

1、“離婚財產申報”制度有法律依據,有強制性手段,有後續的法律保障,在實踐中得到了比較好的遵守和執行,效果明顯。

2、 “離婚財產申報”制度的實行也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不僅打擊了婚姻中、社會上不誠信的行為,更重要的是,以前有的婦女用盡報警、請私家偵探等方法,就為了取得有關財產的線索,現在無需這麼做了。只要提出請求,其餘的交給法律,交給法庭。“保護了婚姻中弱勢的一方,尤其是婦女的合法權益。”

三、離婚財產申報內容

1、告知當事人申報權利義務。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階段以及受理後的送達階段,分別向原、被告先行釋明申報財產的權利義務。如當事人不按期申報或故意作出不真實陳述,法院在判決離婚分割財產時,可依法對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會對其採取其他相應處罰措施。

2、明確財產申報期限和內容。規定原告應當在起訴時、被告應當在舉證期限內申報家庭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所申報財產的具體項目為:房屋,車輛,存款,傢俱、電器,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金,有價證券,個人收入情況、雙方或一方的債權債務等。

3、調查核實申報內容。當事人申報財產後,由法官助理組織雙方到庭,對對方的《財產申報表》發表意見,記錄在案。如雙方對同一財產意見一致的,在庭審中不再重複調查;如有爭議,但爭議不大的,則由法官助理進行庭前調解,爭取達成一致意見;如爭議較大的,則記錄在案由法官在庭審中重點調查。

財產申報制度的實行,有助於讓雙方當事人在庭審前瞭解到對方對財產的態度,有無隱瞞等情形,同時也能讓法官在庭審前明晰雙方的爭議財產,整理焦點,使庭審更有針對性,既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減少了因財產分割引發的系列問題,同時也提高了庭審效率,節約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及法院的司法資源。

以上就是離婚財產申報好處有什麼的詳細內容,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離婚財產的申報,可以有效的保護離婚中處於弱勢的一方,有效的保護到當事人的財產權益。並且減少了因為財產分割而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對於法院來説,也提高了庭審的效率。

標籤: 申報 離婚 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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