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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面離婚資產轉移是否存在合法情形?

單方面離婚資產轉移是否存在合法情形?

單方面離婚資產轉移都是違法的,除非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和批准,否則不存在合法情形。既然是沒有離婚,就是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的,所以單方面轉移就是違法,也就不存在合法的問題。共同財產理論上是平均分配,但如果有法定情形,可以照顧女方,這是法律原則。

單方面離婚資產轉移是否存在合法情形?

首先,離婚財產轉移針對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轉移。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夫妻共同財產不再限於存款、傢俱和首飾,而是轉向多元化。其中包括固定財產,如汽車、家用電器、傢俱等;金融資產,如股權、期權、股票等;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著作權、專利權等,內容比較豐富。因此,離婚轉移財產根據財產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轉移方式:

1、存款,在轉移存款時,一般轉移財產的一方會設立新的賬户,平日不動聲色的將存款轉移到新辦理的賬户裏,如果另一方未察覺,且不知道新賬户的,很難查到對方賬户中的財產。

2、公司股權,公司股權的轉移方式有很多中,其中有:立即轉移公司流動資金、以故意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形式惡意轉移公司財產、製造虛假“借款”官司,讓配偶承擔連帶債務、利用股權代持,隱匿夫妻共同財產、以借款方式“出資”,離婚分擔注資債務等等方式,具體説來就是將自己所佔股權化小甚至化零,造成沒有股權甚至欠外債的表象,欺騙對方。

3、房產,在房產轉移上,一般還是比較好發現的。常見的轉移房產的方法有:私自隱匿擁有的房產信息、私自將房產過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現金。具體的表現形式有:私自隱匿房產信息的,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私自購買房產,在離婚時,僅僅要求分割夫妻雙方知道的房屋,而對其私下購買的房屋絕口不提,進而逃避共同財產的分割。

私自將房產過户到他人名下的,夫妻一方將登記在自己名下的房產擅自轉移過户到第三方名下,進而套取、轉移現金。這種方法並不是很高明,因為用這種方法轉移隱匿財產,整個交易過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會在房地產交易中心查知。但對於其目的來説,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套取大量現金,並尋找消耗的理由進行掩飾,此方法雖然笨拙、但很有效。

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條 【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律後果】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綜上所述,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在離婚之前一方轉移夫妻共同資產的行為,屬於一種違反夫妻之間對一個基本要求的一種行為,所以説在離婚之前轉移資是不行的,他是不被法律允許的一種行為,同時如果離婚之後需要轉移資產的,按照正常的轉移流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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