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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糾紛被告瞭如何辦

合同糾紛被告瞭如何辦

合同糾紛被告瞭如何辦
律師解答:先領訴狀,積極應對。律師解析:合同糾紛中當事人發現自己被告了,應該要合法、正確的應訴。收到應訴通知後,應按照法院要求儘快領取訴狀、對方證據及應訴通知、開庭傳票等文書。
瞭解對方主張的事實、提交的證據、提出的要求,詳細研究法律規定和訴訟流程,提出應對方案,是選擇和解還是應訴,做好最壞打算,早做準備,全力維護自身權益。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託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一百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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