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誤解的判斷標準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2.21W次 判斷標準:重大誤解合同必須是成立切合法有效的,誤解必須是重大主要是指行為人表達出來的意思與其真實意願存在着重大差別,並且極大的影響了當事人所應享受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標籤: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etong/jiufenjieda/3nw7r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