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誤解的構成標準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關注:1.35W次 重大誤解是指行為人因對行為的性質、對方當事人、標的物的品種、質量、規格和數量等發生錯誤認識,使行為的後果與自己的意思相悖,並造成較大損失的行為。其構成要件也是從以上方面出發。《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標籤: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hetong/jiufenjieda/7kv1y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