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管轄範圍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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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法庭申訴時,不管是被告還是原告,是需要聘請律師來進行辯護的。但是並不是每一個人都有足夠經濟實力聘請的起律師的,在沒有經濟聘請律師的情況下,那就只有申請法律援助了,當然法律援助管轄是有範圍的。下面就跟隨本站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法律援助申請範圍:
1、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請求司法保護的;
(七)、因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產品質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造成人身傷害請求賠償的;
(八)、法律、法規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法律援助事項。
2、公民申請法律援助的經濟困難條件,按照國家和本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執行。
3、農民工因請求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工傷賠償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受本條例規定的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4、公民因實施見義勇為行為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不受本條例規定的經濟困難條件的限制。 見義勇為行為的認定,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5、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自被第一次訊問或者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三)、公訴案件自提起公訴之日起,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辯護人的;
(四)、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五)、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6、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需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以上就是關於法律援助管轄範圍的回答。總的來説,申請法律援助的人一般具有以下幾種,嫌疑人無法聘請律師,由於經濟困難無法聘請律師,還有就是殘疾人或者未成年人卻委託辯護人的。對於經濟困難證明,可以提供相關經濟困難證明材料。更多資訊歡迎諮詢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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