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分別是什麼

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分別是什麼

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分別是什麼
有效合同的責任構成要件、行為表現形式、責任承擔方式和免責事由分別是什麼
(一)責任構成要件。違約行為和過錯是構成違反有效合同責任的基本要件。
(二)行為表現形式。包括不履行、不完全履行、遲延履行、不適當履行等表現形式。
(三)責任承擔方式。包括實際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承擔方式。
(四)免責事由。包括不可抗力、當事人約定的免責條款、權利主張人自身的過錯等幾種情況。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z97z8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