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違停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違停

違停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交通違章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車輛違停造成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違法停放分為兩種:一是安全法規定的違法臨時停車,影響正常通行,包括未靠邊停放,駕駛人離開車輛等;一種違法停放故障車輛,如未設置標誌、違法在橋樑上停放等。如果發生事故根據其過錯程度認定事故的責任,大多情況下認定為次要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xk5ee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