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企業兼併與企業破產

企業兼併與企業破產

企業兼併與企業破產

市場是檢驗公司發展好壞的最重要的指標,如果沒有通過市場檢驗,公司就會破產。破產後依法律程序需要進行破產清算,清償職工工資、公司債務等,清算完後,該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產清算是指處理經濟上破產時債務如何清償的一種法律制度,即在債務人喪失清償能力時,由法院強制執行其全部財產,公平清償全體債權人的法律制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簡述企業兼併與破產

企業兼併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根據契約關係進行權合併,以實現生產要素的優化組合。企業兼併不同於行政性的企業合併,它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通過以現金方式購買被兼併企業或以承擔被兼併企業的全部債權債務等為前提,取得被兼併企業全部產權,剝奪被兼併企業的法人資格。

破產案件是指通過司法程序處理的無力償債事件。這裏所説的司法程序包括三種:和解、重整和破產清算。不能把破產案件簡單地歸結為清算倒閉事件;破產清算是公平清理債務的一種方法,但還有其他方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r09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