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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計劃生育協議

山西計劃生育協議

山西計劃生育協議
2023年山西計劃生育法律規定
2017年山西計劃生育的法律規定第十一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批准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一)夫妻已有兩個子女,其中一個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醫學鑑定機構鑑定,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一個子女,再婚後生育一個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計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違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過兩個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五)再婚夫妻按照第二項、第三項和第四項規定經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經設區的市以上病殘兒童醫學鑑定機構鑑定,患有非遺傳性殘疾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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