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刑事偵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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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安機關以及人民檢察院依照相應的法定程序在當事人以及其他與該訴訟行為有關的參與人共同見證的情況的,就當事人相關的訴訟請求進行審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訴訟。根據訴訟的內容和形式不同,訴訟活動可以具體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三部分。刑事訴訟是實現國家刑罰權的活動。刑事訴訟的中心內容是解決被追訴者的刑事責任問題。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刑事部分
(一)諮詢
1、傾聽委託人陳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情況及現在狀況,並針對委託人陳述的含糊不清之處提問,直至全面瞭解、明白無誤。
2、合理分析案情。分析案件性質及作案情節,得出罪與非罪,罪輕及有罪可否減輕或從輕處罰等可能性。
3、回答委託人關於判決結果的詢問。準確答疑、不作保證,不可敷衍回答、隨便承諾。答覆後要讓當事人心中有底,雖不作保,但同時應告知委託人,若委託本律所及授權本律師,我們將會盡最大努力爭取辦案最好效果。這一點務必讓委託人明白。
4、律師服務費收費標準(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費標準)
(二)收案
1、填好收結案審批表,報領導審批。
2、審批後,交委託須知給委託人過目,過目後讓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3、簽訂委託協議,一式二份。一份給委託人,一份留底。
4、委託人授權承辦律師。授權委託書,一式三份。一份給委託人,一份交公安機關、檢察院或法院,一份留底。
5、向所裏開律師服務費發票,一式三份。交委託人一份,辦案律師一份,律所留底一份。
(三)辦案(審判階段)
1、持律所公函和授權委託書到立案法院交承辦法官,然後向承辦法官領取卷宗,查看、摘錄、複印案卷材料。
2、細看案卷,全面瞭解案情,整理好會見提問思路。
3、會見
(1) 會見人需二人,帶上:
①律師證;
②起訴書;
③律師會見專用證明;
④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專用介紹信。
(2) 會見提問。進一步瞭解案情,要針對案情疑問之處及關係定性事實,量刑情節提問,要有的放矢。
(3) 告知被會見人庭審程序。
(4) 與此同時做好會見筆錄,讓被會見人看過後簽字,以備查看。
(5) 會見結束後,回押簽字。
4、根據先前閲卷及會見情況,起草辯護詞。
5、開庭。出庭辯護(略),同時做好庭審筆錄。
(四)庭審後等待判決,判決後及時回訪,做好回訪筆錄。
(五)回訪後,整個一審律師代理辯護就結束了。
(六)及時歸檔總結。
通過整篇文章的鋪墊,律師辦案程序不外乎遵循諮詢,收案和辦案3個主要的流程。聘請律師的當事人應該向律師提供全面的信息,律師才能準確把握案情,為當事人做合理的辯護。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孝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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