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兩次醉駕怎麼處理 法律 關注:2.88W次 兩次酒駕怎麼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標籤: 交通事故責任 交通事故 醉駕 廈門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ex8e8w.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