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甘井子工傷申報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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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勞動部門工傷保險的職工申報工傷手續
1. 發生事故後,由企業寫好工傷認定申請書或工傷事故報告(寫明參保職工的姓名、工種、年齡、事故發生日期、事故地點以及事故經過),加蓋公章後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上交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進行備案,若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為參保職工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承擔。
2. 待工傷職工醫療終結之後,填寫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書,企業蓋章後,到區指定醫院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3. 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鑑定之後,拿鑑定表到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蓋章,然後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理報銷等其他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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