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發明專利可以不可以轉讓 法律 關注:1.19W次 職務發明專利可以不可以轉讓1、可以轉讓。2、法律依據:根據《專利法》第6條和第10條的規定,作為從事科研的高校教師,如果發明創造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屬於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學校;申請被批准後,學校為專利權人,其有權進行轉讓,無需通本人。 標籤: 職務 知識產權 專利 發明專利 轉讓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9e9ky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