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分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風險 法律 關注:2.24W次 分公司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嗎《〈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標籤: 風險 分公司 簽訂 勞動合同 法律 勞動糾紛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7eplr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