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什麼內容? 法律 關注:2.97W次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什麼內容?專業分析:未經安全條件審查,新建、改建、擴建港口危險貨物建設項目的,由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 港口 第五十二 危險 治安管理 管理 貨物 訴訟仲裁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7e8gj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