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 法律 關注:1.93W次 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由哪些人員組成的?根據《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13條的規定:仲裁委員會由下列人員組成: (一) 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代表; (二) 工會的代表; (三) 政府指定的經濟綜合管理部門的代表。 以上及時河南省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內容 標籤: 河南省 家事糾紛 婚姻家庭 仲裁 勞動 委員會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4e7x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