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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預約合同承擔責任嗎

違反預約合同承擔責任嗎

違反預約合同承擔責任嗎
違反預約合同承擔責任嗎
預約合同的本質是契約。預約合同最早存在於買賣、使用借貸、消費借貸等個別契約之中,後被有些國家擴及於所有契約。
預約合同的成立與效力原則上適用一般合同的規定,違反預約合同侵害了一方當事人的信賴利益,應承擔違約責任。
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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