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與其所生子女是什麼關係 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後 法律 關注:1.79W次 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後,當事人與其所生子女是什麼關係1.婚姻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後,當事人所生子女屬非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應當負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標籤: 子女 婚姻 婚姻家庭 宣告無效 子女撫養 撤銷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1wg7p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