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孳息婚姻法 法律 關注:1.79W次 婚姻法繼承權《婚姻法》第二十四條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第十五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作為繼承人依法可以繼承的遺產,在繼承人之間尚未實際分割,起訴離婚時另一方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在繼承人之間實際分割遺產後另行起訴。 標籤: 孳息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法規 婚姻法 股權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1g5zp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