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體土地宅基地
- 法律
- 關注:2.59W次
辦理宅基地《集體土地使用證》審查程序
1、向村委會寫出書面申請。
村委會根據村民大會討論的意見,經村委會審查同意後,張榜公佈,張榜七日無異議後,上報審批宅基地名單。
2、填寫申請表:村委會同意後,由村負責填寫《宅基用地呈批書》簽署意見,村長簽字,蓋村委會公章。
3、鄉鎮政府審核:鄉鎮政府根據上報資料到現場進行勘測,經審查合格後,由國土資源所長簽字、主管鄉(鎮)長簽署意見並蓋鄉(鎮)政府章,然後上報縣國土資源局。
4、縣國土資源局接件後,進行資料審核併到現場進行勘測。
5、審核、勘測合格後,報縣政府進行審批。
6、審批後張榜公示7日無異議的,國土資源所到現場定點放線,准予開工建設。
7、建設完工後,報國土資源所驗收。經驗收合格後,由農房科組織相關材料發放《集體土地使用證》。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0wd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