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法律顧問 >法律 >

可撤銷合同中約定效力

可撤銷合同中約定效力

可撤銷合同中約定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如何


可撤銷合同的效力可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所謂狹義的可撤銷合同的效力,是指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內而未被撤銷時的效力而廣義的可撤銷合同的效力,除此之外還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可撤銷合同被撤銷後的效力,二是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屆滿未被撤銷或在此期間放棄撤銷權後的效力。嚴格地説來,所謂可撤銷合同的效力,是指狹義的。因為當可撤銷合同被撤銷時,可撤銷合同已變成無效的合同,是不能稱作可撤銷合同。同樣,當可撤銷合同在撤銷權存續期間屆滿未被撤銷或在此期間放棄撤銷權時,可撤銷合同已成為有效合同,也是不能稱作可撤銷合同。

主要就是上述四種情況下的合同有可能被撤銷。當然合同一旦被撤銷的,那麼對於當事人來講就是不利的了,因為辛苦簽訂的合同並沒有按照想要的方向發展。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uwen/falv/03pvr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