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公司經營 >經營管理 >

設立中公司發起人承擔什麼責任

設立中公司發起人承擔什麼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九十四條,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設立中公司發起人承擔什麼責任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gongsi/jingyingguanli/3go56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