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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的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的基本作用

養老保險指的是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養老保險的基本作用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羣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二、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
三、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鈎,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
《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户、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養老保險的基本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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