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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勞動關係補繳社保如何辦理?

沒有勞動關係補繳社保如何辦理?

許多勞動者在進入到用人單位之後,用人單位並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不為勞動者辦理社保,事實上,這種做法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社保,否則的話可以起訴用人單位。那沒有勞動關係補繳社保如何辦理?一起通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沒有勞動關係補繳社保如何辦理?

一、單位如何為員工補繳社保

補繳社保與新繳納社保是一樣,單位提供職工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徵繳中心基金徵繳管理科辦理。批量續保(10人以上),需提供續保人員職工編碼電子表格。

用人單位進行補繳,應當攜相關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補繳手續:

1、填報《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一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補繳期間的職工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3、補繳期間的職工原始工資表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4、補繳期間含工資發放情況的原始會計憑證(裝訂成冊)。

二、離職員工能否要求公司補繳之前的社保?

(一)公司跟員工確定勞動關係後,沒簽勞動合同也沒繳納社保的,只要一直沒有依法購買社會保險,員工離職時可以要求求公司進行補繳。

按規定,公司必須要為員工購買社保,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就要交社保,若公司沒有買社保或沒有按實際工工資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補交過去沒有買的社保。並且,公司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員工離職時也可以要求對方補繳。

(二) 公司拒絕補繳的,員工可以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投訴或舉報哦,那麼公司將要接受以下的處理:

1、公司未按時足額代繳社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責令其限期繳納;

2、公司被依法投訴或舉報後,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並且公司不得要求員工承擔滯納金;

3、公司逾期仍不繳納社保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作為勞動者,如果在用人單位工作期間未獲得用人單位為自己辦理社保的待遇,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為自己補繳社保,但多數情形下,用人單位不會配合勞動者提供勞動關係證明,因此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可以蒐集相關的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如工資發放記錄等等,在維權時這些證據將會給勞動者帶來很大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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