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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個税和領失業金衝突嗎

報個税和領失業金衝突嗎

報個税和領失業金衝突嗎

衝突,領着失業金不能繳納失業保險,因為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的,也就是説在單位上班時,由單位和個人共同承擔的。失業了以後沒有單位交保險了,當然不能繳納失業保險了。

但是領失業金期間可以自願選擇是否繳納養老、生育等保險,具體的政策由當地社保局確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標籤: 衝突 個税 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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