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 高温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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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年的夏季温度的上升給人們帶來很大的困擾。其中對於露天工作者來説更是加大阻礙。用人單位在合理範圍內應當進行高温補貼。就在安徽省,蕪湖高温補貼具體有哪些規定呢?按照當地的信息公佈,包括補貼對象、補貼條件、補貼金額和一些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
一、安徽省蕪湖高温補貼
進入6月之後,不少地區迎來高温天氣,高温津貼也進入發放時間。日前,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我省高温津貼仍沿用2011年發佈的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1、高温補貼發放時間為每年的6到8月份,共3個月。
2、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3、高温補貼發放對象
判斷是否屬高温補貼發放對象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4、高温補貼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5、降温飲料等防暑物資不能算高温補貼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6、不發高温補貼,員工可以投訴
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7、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員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以確保他們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8、勞動者因高温作業中暑的,可申請工傷認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9、其它高温福利
二、國家標準
國家規定,日最高氣温達到40℃以上時,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重勞動(搬重物、鋸刨、挖掘等)、中等勞動(鋸木頭、開卡車、粉刷、摘水果等)、輕勞動(打字、縫紉等),分別為不超過20、30、40分鐘;並且在氣温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
綜上所述,在蕪湖高温補貼的規定中,若是相關工作人員符合補貼條件的將會給予勞動者每人每天不低於十元的補貼。同時相關補貼標準不得與國家的高温補貼標準相違背,若發現實情用人單位將會受到法律方面的制裁和管制。當然高温補貼並不是每個人都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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