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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温費標準是什麼?

福建高温費標準是什麼?

福建高温費標準是什麼?

在強烈陽光下工作屬於高危工種,各省市設置了高温補貼給這類員工作為補償。企業為員工下發的降暑飲料並不能充抵高温補貼。按照規定,勞動者在室外露天作業應按每月60元的標準領取高温補貼。那麼福建高温費標準是什麼?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福建防暑降温費發放標準2017

發放時間:

5個月(5月、6月、7月、8月、9月)

發放標準:

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高温津貼的,每人每天9.2元。

2015年07月14日,人社部等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按規定發放高温津貼。

全國有27個省區市已出台“高温津貼”標準,但多地標準數年未漲。即便如此,許多中小企業的員工、流動性強的農民工仍領不到高温津貼,或是常遭打折扣。有的老闆不按規定按月份發放,竟按超過35°C的高温天氣具體天數發放,有的單位用綠豆、飲料等防暑降温物資“衝抵”,矇混過關。

全國總工會表示,各級工會要督促用人單位嚴格遵守高温作業時間要求,重點督促企業落實按時、足額發放“高温津貼”費用,不得以發放錢物來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凡屬防暑降温飲料的不得衝抵高温津貼。

2017年高温補貼政策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温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温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温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温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温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温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氣露天作業。

4、高温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温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温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温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温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温度達33℃以上的人羣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到9月,擴大至6到 10月。也就是説,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温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温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温津貼。而高温天氣下,工作場所温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温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税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總的來説,高温津貼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進行替代,只能以法定貨幣方式發放。若是遇到用人單位用綠豆水,板藍根等方式矇混過關,可以保留證據,到勞動局提出異議,請求仲裁。關於福建高温費標準,大家明白了嗎?

標籤: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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