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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分包合同書

採購分包合同書

採購分包合同書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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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書包含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分包合同書包含的內容主要有工程發包方與承包方的住址、名稱等,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主要是由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分包工程項目及報酬,分包期限以及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等條款組成,提前瞭解該合同的相關條款,有利於你在簽訂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勞務分包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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