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房產糾紛解答 >房產糾紛律師解答 >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

兩者區別:
1、是封面名稱:房產證的封面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是扉頁蓋章:房產證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不動產權證為各登記機構公章。
過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為主體,而下一步不動產登記的主體變為了登記機構,因此不動產權證書取消了套印,直接蓋各登記機構的章。
3、是扉頁增加二維碼:不動產權證書在扉頁的右上角新增加了一個二維碼,作為存儲不動產登記信息的標識。
市民掃描二維碼即可以獲取不動產權證編號、不動產單元號碼等相關信息,實現不動產信息快速查詢。
4、是內頁增加不動產單元號:不動產權證書的一項重要變化就是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為今後可能以“宗地單元”為依據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奠定基礎。
5、是附圖更全面:在附圖方面,房產證只有房、地兩個附圖,而不動產權證則會逐步將宗地、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全部標註出來。

房產證與不動產權證

法律依據:《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fangchanjieda/fangchanlvshi/z4xn7r.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