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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後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房屋拆遷後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房屋拆遷後租賃合同還有效嗎

房屋拆遷後,房屋租賃關係仍然有效,雙方應當按照租賃合同繼續履行,出租人不能以此為理由終止租賃合同,但由於以前的房屋被拆除了,所以承租人可以住在補償安置的房屋裏。如果補償安置的房屋和以前的房屋條件不一樣,雙方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租金。如果不符合原來的用途,承租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在什麼情況下,出租人可以不負責任?  

如果房屋損壞是因為承租人的過錯造成,或者是因為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或者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維修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免責。但是,要注意的是,如果該房屋是因為出租人未及時履行檢查、維修義務,使得房屋未處於良好使用狀態下,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而致使房屋損壞的,出租人不能免責,並應依過錯程度承擔一定責任。如果雙方約定由承租人負責檢查、維修房屋,但是出租人在出租時,對該房屋的現狀有所隱瞞的,如果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的話,出租人也不能因此完全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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