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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的退税可以拿回嗎?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的退税可以拿回嗎?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的退税可以拿回嗎?

一、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的退税可以拿回嗎?

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後的退税可以拿回,具體情況如下:

1、“納税人已按預售面積、預售房款繳納契税,但辦理房產證時,發現實測面積與預售面積有誤差,導致房款發生變化,致使納税人多繳税款的,可以申請退税。”,這種情況依據的是《税收徵管法》第五十一條:納税人超過應納税額繳納的税款,税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税人自繳納税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税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納的税款。

2、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買賣雙方撤銷原房屋銷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訴勝訴後解除購房原購房合同,或協商解除購房合同的),並簽訂有退房協議,在辦理房產證之前可以申請退還已繳納契税。”此種情況依據的是財政部、税務總局印發的《關於購房人辦理退房有關契税問題的通知》:對已繳納契税的購房單位和個人,在未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前退房的,退還已繳納契税;在辦理房屋權屬變更登記後退房的,不予退還已繳納契税。

二、辦理退税流程

1、納税人持退税要件到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地税局窗口申請退税

2、窗口開具税收收入退還書並加蓋退庫印鑑

3、到市地税局契税分局查詢當時納税的繳款書(該繳款書需要提交複印件給人民銀行)

4、到市地税局辦公室加蓋公章

5、到退税所涉區級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鑑

6、到市財政局國庫科審批並加蓋退庫印鑑

7、到人民銀行國庫科審批

8、人民銀行審批通過,通知地税局窗口,其後由地税局窗口專人電話通知退税申請人查詢税款是否到賬。

為方便納税人退税,避免納税人多頭跑,退税申請人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二樓地税局窗口提供齊全退税要件後,可由窗口工作人員代為辦理。審批通過後,工作人員會電話通知退税申請人查詢税款是否到賬。

房屋買賣合同在簽訂後,雙方應當嚴格按照房地產合同中的相關條款來履行各自的義務,但在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後期解除了合同的情況,這種情況下可以按照退税的具體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辦理,具體情況需要由税務部門審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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