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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整頓開户和加強結算紀律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整頓開户和加強結算紀律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整頓開户和加強結算紀律的意見

中國人民銀行整頓開户和加強結算紀律的意見

針對當前在開户和結算上存在的企業單位在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多頭開户;一些銀行違反結算規定,有章不循,壓票、退票,截留、挪用結算資金;有些銀行擅立規章,自作規定,相互設卡,阻塞匯路等問題,為建立良好的開户和結算秩序,促進社會主義有計劃商品經濟的健康發展,特提出以下加強開户和結算管理的意見。

頒佈單位:中國人民銀行

文       號:銀髮[1990]97號

頒佈時間:1990-04-07

實施時間:1990-04-07

時 效  性:現行有效

效力級別:部門工作文件

一、清理整頓帳户,加強帳户管理。各級人民銀行要組織各家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對目前企業單位的多頭開户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頓。通過清理整頓,專業銀行應按照“一業為主、適當交叉”的原則,交通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可不受業務分工的限制,研究企業單位在一家金融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帳户,辦理轉帳資金的收付和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辦理現金的收付。企業單位已在其他專業銀行開立基本帳户的,因業務需要也可在交能銀行、中信實業銀行等綜合性銀行中的一家業務機構開立一個存款户,辦理轉帳資金的收付和現金的收入以及符合現金管理規定因結算業務所必須的小額現金支付。對於一些生產經營規模較大的企業,因資金需求量大,需要基他金融機構貸款支持的,可以採取銀團貸款和委託貸款的辦法,如確需貸款的金融機構監督其資金支付的,可開立一個輔助存款户,但只能辦理貸款的轉存和向外轉帳支付業務。凡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在其他銀行和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帳户,要限期撤銷。

清理整頓的時間,要求在今年九月底基本結束;清理整頓的方法,由各地人民銀行與各家銀行結合本地情況研究實施。為加強帳户管理和鞏固清理整頓的成果,可採取憑當地人民銀行簽發的開户許可證辦理開户手續,防止多頭開户。

二、增強制度觀念,嚴格按照規定辦理結算。嚴格執行新頒發的《銀行結算辦法》和《銀行結算會計核算手續》。

(一)正確辦理銀行匯票的簽發和兑付。簽發行簽發的銀行匯票必須符合要求,以保證銀行匯票的兑付。代理行、兑付行對收到的銀行匯票必須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退票。正確無誤的銀行匯票不得壓票,要及時解付;有缺陷的銀行匯票不得退票,要立即向簽發行查詢;發現有疑點和問題的銀行匯票,要注意防範,並及時反映有關部門查處。

(二)按照規定簽發和承兑商業匯票。簽發商業匯票必須以合法的商品交易為基礎,嚴禁使用商業匯票辦理資金拆借;簽發商業匯票必須內容完整,嚴禁簽發空白匯票。銀行應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審查,對於簽發的無商品交易或內容不完整的匯票,均不得辦理承兑和貼現。商業匯票經過承兑,即為有效,承兑人負有到期無條件付款的責任,不得以交易糾紛或本身承兑的責任,拒絕支付票款。

(三)嚴格委託收款和託收承付的支付紀律。付款單位開户銀行收到收款和託收承付憑證要立即通知付款單位付款,未經單位提出拒付,不得自行拒付退票;對託收承付的拒付,銀行應認真審查,無理拒付的,拒絕受理;付款期滿以及在託收承付逾期付款期內,只要單位帳户有款,應及時辦理劃款,不得拖延付款;對託收承付逾期付款的,要按照規定計扣賠償金;對委託收款付款期滿和託收承付逾期付款期滿,確屬無款支付的,應促其按期退回有關單證。

(四)正確及時地辦理結算。銀行向外發出的結算憑證,必須於當天至遲次日寄發或按照規定的時間提出交換;收到結算憑證,屬於解付的款項必須及時支付給確定的收款人,向外支付的款項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劃出。各行辦理結算不得延誤、積壓結算憑證,不得拒絕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結算業務,嚴禁挪用、截留結算資金,嚴禁簽發空頭銀行匯票、本票和辦理空頭匯款。

(五)嚴格實行對單位違反結算紀律的處罰。各行要嚴格按照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對違反結算紀律的單位實行處罰。不準因銀行之間的業務競爭而放鬆管理,放棄制裁。為嚴肅紀律,對未按照規定執行處罰的銀行,上級管理行或人民銀行對其應作同額的經濟處罰。

三、集中管理權限,維護結算制度的統一性。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制定的統一結算制度,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必須認真貫徹,嚴格執行,其各項規定,未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不得自行修改和變更;專業銀行和其他銀行需要對統一結算制度作出補充規定,必須報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轉執行;中國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制定的實施細則,必須是有利於保證統一結算制度的貫徹落實。各級人民銀行要對所轄各行自行制定的補充規定進行一次清理,屬於違背統一結算制度規定的,必須限期糾正,明令取消。

四、加強結算管理,開展結算紀律檢查。各級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及其他銀行都要按照新銀行結算辦法確定的職責和任務,認真做好結算的管理工作。基層銀行要建立崗位責任制,制訂操作規程,提高結算質量,改進結算服務;要將各項安全管理的規定落到實處,確保結算資金的安全。各級人民銀行、專業銀行及其他銀行的管理行要經常對所轄銀行執行結算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研究加強管理的措施;要樹立全局觀念,堅持原則,嚴格按照結算制度的規定,認真做好結算糾紛的協調和裁決,做到層層負責,秉公處理。對不執行裁決的,人民銀行有權從有關銀行帳户中強行劃撥。要實行獎懲制度,對結算工作成績顯著的銀行和人員要表彰和獎勵;對結算工作較差的要批評教育,發生結算事故,造成影響的,還應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經濟和行政的責任。

為有效地糾正結算中存在的問題,今年上半年要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次結算紀律大檢查。檢查的重點是銀行壓票、退票,截留、挪用結算資金,簽發空頭支付憑證,未按規定處理罰款、計付賠償金和賠償資金損失,不執行結算制度造成的結算事故,利用結算進行違法活動以及違背統一結算制度自行制定的規定等。檢查由人民銀行組織各專業銀行、交通銀行進行,採取自查,複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法。通過檢查,認真糾正和處理違反結算紀律的問題,達到加強管理,嚴格執行制度的目的。結算紀律大檢查的具體事宜,總行將另行部署。

為向單位和個人提供反映問題的渠道,市、縣級人民銀行應建立舉報制度,設立舉報中心,專門受理違反結算紀律問題的查處。

五、運用經濟和行政手續,加強結算管理。對違反銀行結算制度的,要嚴格按照《違反銀行結算制度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賠償金、賠款和罰款,應由責任銀行主動償付和交納,對不主動償付和交納的,人民銀行應從其帳户中強行扣款。為促進各行重視結算管理,執行結算紀律,其罰款應由責任銀行從利潤留成中開支,不得計入成本。

六、加強領導,充實結算人員。為強化結算管理,做好結算工作,各級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都要有一名行領導主要負責結算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要在會計部門設立專管結算的機構,充實結算人員,穩定結算隊伍,保證有一定數量和業務素質的人員,專門辦理和管理結算工作;要加強業務培訓和思想教育,使他們既能熟悉和正確掌握結算制度的各項規定,又能樹立制度觀點、全局觀點、服務觀點,更好地做好結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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