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產經紀委託合同
- 委託代理合同
- 關注:2.7W次
上海市房地產經紀委託合同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第一條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出售】【出租】房地產提供經紀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出售】【出租】房地產,委託房地產的基本情況見附件一。
第三條 委託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四條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經紀服務項目包括:
(一)
【出售】房地產權籍調查、使用狀況調查、行情調查、確定成交意向、通過網上操作系統訂立交易合同、辦理產權過户等。
【出租】房地產權籍調查、使用狀況調查、行情調查、確定成交意向、通過網上操作系統訂立交易合同等。
(二)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委託房地產擁有合法處置權利,向乙方提供房地產的真實情況,在委託期限內及委託期限到期之後的 個月內,不與乙方介紹過的客户私下成交。
第六條 乙方應按委託事項之要求為甲方提供經紀服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報告業務處理情況。
第七條 佣金支付
【買賣】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經紀服務事項後,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該房地產成交金額的_____%支付給乙方。
(二)按約定金額人民幣_ ________,(大寫) 元支付給乙方。
【租賃】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經紀服務事項後,甲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和支付佣金:
(一)按該房地產【月】【季】【年】租金金額的 %支付給乙方。
(二)按約定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及時通過網上操作系統進行變更或者撤銷。
第九條甲方或者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項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補 充 條 款
―――――――――――――――――――――――――
(粘貼線) (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一):
【身份】【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手機: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甲方(二):
【身份】【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手機: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甲方(三):
【身份】【 】證號:
【居住】【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代理人:
聯繫電話: 手機: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籤於:
乙方(名稱):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房地產執業經紀人 (簽章):
房地產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籤於: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k/daili/weituodaili/d4gop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