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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注商標投訴賣家怎麼辦

搶注商標投訴賣家怎麼辦

一、搶注商標投訴賣家怎麼辦

搶注商標投訴賣家怎麼辦

首先,將糾紛交給專業的律師進行處理,畢竟知識產權的專業性較強,而一般商家無力應對這樣的問題,請律師幫助自己維護合法權益,如果真正構成侵權,也必須等待法律的確認,以法律的處理結果為準。

其次,選擇通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解決。其實,惡意投訴者本身存在惡意,並不敢正大光明地主張權利,與被投訴的商家相比其更不願意到法院訴訟,因此,無須擔心訴訟帶來的不利後果,更不能選擇私了,正確的處理方式就是走法律途徑,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對惡意投訴者進行警告,如果惡意投訴者的行為給自己造成損失,將追究投訴者的法律責任,使投訴者不敢利用隱蔽的身份造謠滋事,擾亂商家的正常經營。

根據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對於侵權商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1)責令停止侵權.包括①責令立即停止銷售;②沒收、銷燬侵權商品;③沒收、銷燬專門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註冊商標標識的工具。(2)處以罰款,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3)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

首先應當明確,網絡交易平台僅僅是交易的中介媒體,既不是司法機構,也不是行政機關,沒有權利也沒有義務處理商事主體之間的糾紛,因此,網絡交易平台不能受理商事主體針對平台上的商家所做的投訴。

其次,網絡交易平台應該明確告知投訴人,涉及知識產權的糾紛,當事人應向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要求處理,或者到人民法院起訴,按照法律的程序,由合法機關進行處理。

最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網絡交易平台的責任,根據《消法》第44條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消法》的規定只適用於對消費者的保護,並不適用於商標權人的權利保護。

綜上所述,以上內容告訴我們如果遇到惡意搶注商標的賣家投訴該怎麼做,如果遇到這種情況,我們第一要走正常的法律途徑去保護我們的已註冊商標,之後就要對該惡意投訴者進行投訴舉報,讓他們的惡意行為收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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