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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作品的權利主體是什麼?

職務作品的權利主體是什麼?

職務作品指公民為完成法人或其他組織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因此,職務作品與公民所擔任的職務緊密關聯,它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安排其僱員或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和任務而創造的成果。所以,職務作品既非公民個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委託的作品。

職務作品的權利主體是什麼?

權利歸屬:

1、利用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其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計算機軟件、地圖等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其他權利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

認定這類職務作品,要注意:

(1)從事創作的物質技術條件主要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的,即法人或其他組織為其創作提供了專門資金、設備或資料。

(2)上述作品的責任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承擔,這種責任包括各種風險和法律責任。

2、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其他權利由法人或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其他組織可給予作者獎勵。

3、屬於公民為完成法人或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其他職務作品,其權利歸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2年內)。(作者離開單位一年內創作的也可視為職務作品)

2年內,作者未經單位同意,無權許可第三人以與本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如2年內單位不使用,作者可要求單位同意其許可第三人使用,使用方式不受限制。單位如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

2年內,經單位同意,作者許可他人以與本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獲得的報酬,作者應按與單位約定的比例進行分配。

標籤: 主體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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