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罪名庫 >危害公共安全罪 >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司法解釋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燃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過失犯前款罪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司法解釋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uimingku/weihaigonggong/6oln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