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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被強拆怎麼投訴應該?

企業被強拆怎麼投訴應該?

一、企業被強拆怎麼投訴應該?

企業被強拆怎麼投訴應該?

首先要看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是不合法的可以去房屋徵收部門投訴。

1.《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6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定: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如果強拆行爲程序違法了應該怎麼辦?

可以向法院起訴。

1.司法強拆之前要通知被拆遷人,而且在達不成協議時應當先進行行政裁決,行政裁決以後,政府相關部門還要進行相關申請,提交相關證據材料,只有審批透過後才能實施強拆,而且就算要強拆,也要給被拆遷人留下足夠的搬遷時間,否則就是程序違法,侵害被拆遷人利益,被拆遷人可以起訴。

2.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作出裁決並送達拆遷當事人;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超過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未搬遷;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作了補償安置或提供週轉用房的;拆遷人依法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的;有要求必須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理由的。

三、不得施行強制拆遷的情形有哪些?

沒有經過裁決,不可以強制拆遷。

1、未經裁決,不得實施行政強制拆遷;

2、拆遷人未按裁決意見提供補償資金或者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安置用房、週轉用房的,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3、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實施強制拆遷,應當提前十五日通知被拆遷人,並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動員被拆遷人自行搬遷,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

4、此外,強制拆遷時,應當組織街道辦事處(居委會)、被拆遷人單位代表到現場作爲強制拆遷證明人,並由公證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及房屋內物品進行公證。

如果沒有經過裁決的情況下是不可以強制拆遷的,如果拆遷人沒有按照法定的意見提供補償的資金,或者是沒有達到國家的安全標準的情況下,也不可以強制拆遷。

標籤: 投訴 強拆 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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