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行爲是行政徵收嗎?
- 拆遷安置
- 關注:1.36W次
一、拆遷行爲是行政徵收嗎?
拆遷行爲是行政徵收,拆遷當事人不服行政機關做出的下列城市房屋拆遷具體行政行爲依法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1)拆遷許可;
(2)規劃許可;
(3)房屋拆遷裁決;
(4)行政強制拆遷決定;
(5)拆遷過程中的行政處罰行爲;
(6)被拆遷人,拆遷關係人認爲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不履行法定職責,提起訴訟的.比如:拆遷人擅自實施拆遷或者採取停水、停電、停汽、斷路等干擾被拆遷人、拆遷關係人生活的,被拆遷人、拆遷關係人要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進行處理,而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未依法進行處理的。
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當事人有哪些。
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當事人是指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拆遷關係人。
其中拆遷糾紛行政訴訟的原告主要是指被拆遷人,有時拆遷關係人也是原告。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是特定的,即做出具體拆遷管理行爲的行政機關。拆遷行政訴訟的第三人主要是指拆遷人。
二、拆遷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如何計算?
(1)直接起訴的期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2)對複議及對複議不服的起訴期間。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複議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決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人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目前我們國家對於徵收行爲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這樣的一種徵收行爲是屬於行政機關所作出的,通常狀況之下關於拆遷方面的一些問題,如果發生一些爭議的話,完全是可以透過行政複議或者是行政訴訟的方式對此進行解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engdi/chaiqiananzhi/rgzrp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