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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如何申請資訊公開

房屋拆遷如何申請資訊公開

房屋拆遷如何申請資訊公開

一、房屋拆遷如何申請資訊公開?

可以向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提出資訊公開申請,資訊公開申請可以口頭提出。

《政府資訊公開條例》

第二十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獲取政府資訊的,應當向行政機關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提出,並採用包括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代爲填寫政府資訊公開申請。

政府資訊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二)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三)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資訊的方式、途徑。

二、哪些行政資訊需要依法公開?

(一)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機關職能、機構設定、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繫方式、負責人姓名;

(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資訊;

(五)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果;

(六)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的依據、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爲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七)財政預算、決算資訊;

(八)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依據、標準;

(九)政府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准和實施情況;

(十一)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十二)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十三)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十四)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以及錄用結果;

(十五)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規定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資訊。

關於房屋拆遷方面的相關資訊,一般不需要民衆主動申請資訊公開,如果徵地主管單位還沒有公開相關的拆遷資訊,說明拆遷方案還沒有正式制定好,如果已經制定好了拆遷方案,一定會主動公開的。政府部門需要依法公開的行政資訊,是法律制度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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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拆遷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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