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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5年終得勝 年終特輯:江蘇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歷時5年終得勝 年終特輯:江蘇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委託人:江蘇省南通市如皋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韓女士代理律師:劉博韜,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如皋市政府如城街道辦事處、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第三人:如城街道某社區居民委員會案由:行政強拆糾紛審理法院: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江蘇省進階人民法院(二審)【基本案情:26歲少女單挑違法強拆維權重擔】這是一起讓人聞之深感唏噓、不安的案件。

年終特輯:江蘇法院十大典型案例之一,歷時5年終得勝

2011年8月20日,上百人的強拆隊伍,將如皋市某廠佔地21畝,建築面積8034.4平方米的廠房夷爲平地,造成了重大財產損失!而這一行爲,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委託人韓女士一家因此踏上了漫漫維權之路。

然而很快,韓女士的父親就因維權涉嫌刑事犯罪被捕。

在案件爭議巨大,檢察院曾表示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最終判處韓女士的父親有期徒刑6年。

對於韓女士一家而言,這場突如其來的強拆,幾乎令她們瞬間陷入到巨大的悲劇之中。

然而年方26歲的韓女士絕非軟弱、平庸之輩,她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決心奮起反抗,毅然辭去了薪資優渥的工作,開始從事“專職維權”。

她決心運用法律的武器捍衛家人的合法權益,就違法強拆之事向暴行者討回公道!她自學法律,四處奔走,開啓了法律維權之路。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在明律師很快成爲了這起案件法律維權戰役的指揮者,而長期在江蘇省代理徵地拆遷維權案件的資深律師劉博韜則成爲了案件中最重要的操盤手。

然而在當地複雜、惡劣的法治環境下,維權可謂是舉步維艱。

2012年初向南通中院起訴強拆違法,直至2014年才得以艱難立案。

立案沒兩天,法院就以原告起訴沒有相應的事實依據爲由,裁定駁回起訴。

原告不服提起上訴,江蘇省高院於2015年2月終審裁定撤銷原裁定,發回南通中院重審。

2015年5月,案件在南通中院再度立案,隨即艱難地進入了庭審程序。

庭審中,爭議焦點被歸納爲如下三點:1. 公司是否爲適格原告;2. 誰實施了強拆行爲;3. 涉案強拆行爲是否合法。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原告是合法的法人,其經過資產轉讓、土地租賃取得了合法的財產所有權和使用權,對涉案建築存在合法權益,原告主體資格依法成立。

本案三被告對原告房屋被拆除的事實予以認可,但均否認房屋爲其拆除。

而庭審中,對拆遷現場出現的數十位城管人員,如城街道辦事處承認是其組織的人員,故可以確認如城街道辦實施了被訴強拆行爲,如城街道辦是本案的適格被告。

而本案中,如城街道辦在實施強拆行爲時沒有任何合法依據,屬濫用行政職權行爲,該行爲應被確認違法。

原告起訴如皋市政府、如皋市城市管理局,認爲其與如城街道辦共同實施了拆除房屋行爲,沒有事實依據,依法應予以駁回。

2015年12月9日,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確認被告如皋市人民政府如城街道辦事處拆除原告房屋的行爲違法,同時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作出後,原告、被告之一街道辦均對此結果表示不服,案件上訴至江蘇省進階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21日,江蘇省高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各當事人上訴,維持原判。

這意味着該起持續5年之久的行政強拆糾紛案以原告韓女士公司的艱難勝訴而告終!三個被告,只“抓”到一個,結果雖不能完全令人滿意,但也是全案的一個重大進展與突破。

【後記:勝訴,只是新的開始】手握這份沉甸甸的終審勝訴判決書,一貫堅強的韓女士難以控制激動的淚水奔涌而出。

對此,她寫道:五年,無論最初多麼無助的自己,被迫的堅持一路走下來了。

這份判決,證明了強拆是違法的!法院用判決的形式,還了我和我的父親內心中的一個公道……正義不在當下,但我們等得到!2017年1月17日,江蘇省進階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了江蘇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這起案件赫然在列。

筆者以爲,對於韓女士和她的家人而言,正義似乎來得太遲了,但遲來的正義,依舊是正義。

這起案件的意義,其實早已超越了法律、事實、證據、邏輯推理本身,而分明就是中國拆遷領域違法亂象及其背後苦苦抗爭的普通羣衆的一個縮影。

5年光陰,步入31歲的韓女士決心依舊,她發誓要堅持下去,完成她作爲女兒的責任,也完成她作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責任。

勝訴,對於全案而言只是一個新的開始。

2017年,我們衷心祝願韓女士一家與全國許許多多有着類似血淚經歷的被徵收人一道,收穫公平正義,沐浴法治陽光,體會人間大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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