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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拆遷只給戶主嗎?

宅基地拆遷只給戶主嗎?

宅基地拆遷只給戶主嗎?

一、宅基地拆遷只給戶主嗎

農村徵地拆遷都是以戶爲單位,沒有特別的情況,拆遷款都是給戶主本人,由戶主拿去再分配,如果戶主拿到錢後不予分配,其妻兒可以起訴他要求分割財產。

首先,家庭內部對安置補償有約定的,只要該約定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一般應予以遵從。若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則應根據三項原則進行分配:一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這樣做,一方面考慮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則,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對補償款是共有的法律關係,原則上也應平均分割;

二是適當照顧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同住人。這是因爲多數老年人及缺乏經濟來源的人社會保障不足,後繼生存和發展能力較弱,需要給予特殊保護,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時也應適當照顧其利益;

三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權時額外支付過較多款項的,可以適當多分,這體現了權利義務相一致以及等價的原則。此外,如果被拆遷公房內居住未成年人的,對其實際承擔監護義務的人,也可以適當多分拆遷補償款。

二、房屋拆遷補償的方式有哪些

(1)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是房屋徵收中最常見的補償方式,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被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貨幣的形式對被徵收人的房屋價值給予補償的方式。被徵收房屋價值,根據被徵收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部制定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房屋徵收部門支付的補償款可以等於或高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但不得低於被徵收房屋的價值。

(2)產權調換

所謂產權調換,是指在房屋徵收補償中,根據徵收人的選擇,市、縣級人民政府用自己購買或建造中的房屋所有權補償給被徵收人,並按照被徵收房屋的價值與用於產權補償的價值進行差價結算的補償方式,被徵收的價值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的價值均由相應的資質的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徵收評估規則評估確定。

產權調換方式通常是由於被徵收人無其他住房或者不願意至其他地域生活,而選擇搬至徵收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居住。近幾年由於房屋價格持續上漲,而徵收人提供的房屋價格相對適中,導致被徵收人更樂於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

(3)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

在徵收補償中,對被徵收房屋一部分實行貨幣補償,一部分實行產權調換補償,即是貨幣補償和貨幣補償相結合的補償方式。這種補償方式,在法律實務中是普遍存在的。在實行產權調換時,調換房屋面積的建築面積與被徵收房屋的建築面積很難正好相等;即使相當,也可能在結構上不相同,需要進行價格結算。因此,這是就需要透過貨幣補償的形式,對產權調換補償不足部分加以補償。

拆遷對於被拆遷是可以獲得一筆補償費,這筆費用會結合當地的補償政策來確定,一般拆遷是以戶爲單位,因而拆遷款是會直接給予戶主,再由戶主按規定分配給其他人的成員,只要是屬於被拆遷的對象,都是會按均等的方式進行分配,這樣纔不會產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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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 戶主 宅基地 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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