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普法百科網 >

債權債務解答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律師函有哪些法律作用?

律師函有哪些法律作用?

律師函有哪些法律作用?
律師解析:1、催款、催債是最常見的發函原因。
通常,對於糾紛不大、爭議金額明確的債權債務,透過律師發函向債務人說明需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及不利後果,多數情況下債務人會考慮繼續違約的成本最終償還欠款。
2、制止對方的侵權行爲。
透過發送律師函可以起到制止不法侵權行爲、澄清事實的效果。
3、起到中斷訴訟時效的作用。
對於某些訴訟時效即將屆滿但暫時不具備訴訟條件的債權,在訴訟時效屆滿之前透過向債務人發送有權利主張內容的律師函,證明向債務人主張了權利,則會產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後果
4、與對方和解、協商。
當雙方發生糾紛時,往往可以透過律師函來創造和解、談判、協商的渠道,引起對方的重視,促使對方主動進行協商解決問題。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aiwu/zhaiquanjieda/o14ep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