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違約情形有什麼
- 債務債權律師解答
- 關注:1.09W次
借款人違約的情形有:
1.不按約定接受借款佔多數;
2.不按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沒有按約定支付利息;
4.沒有按約定期限償還貸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pfbkw.com/zh-hant/zhaiwu/zhaiquanjieda/d4dj6j.html